亚太林业信息

中国台湾森林管理与林业发展
《林业局重要管理政策》 《野生动物保护法案》
《森林法》  

一、概述
 
       台湾作为中国第一大岛,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中台北市是高科技工业中心。位于东经124°34′30′′- 119°11′03′′,北纬21°45′25′′- 25° 56′30′′,与日本、菲律宾相邻,总面积36,193平方千米(台湾岛面积35,883千米)。北邻东海,东临太平洋西缘,南接巴士海峡,西隔台湾海峡与福建省相望,相距仅200千米。

1、人口与经济

       中国台湾总人口为2,358万(2018年),其中农业人口约400多万,占台湾总人口的19%。2018年台湾GDP总量约人民币3.9万亿元,人均GDP人民币16.5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5万新台币(约合4.2万元人民币)。总体来看,台湾地区经济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和技术,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以及居民的生活质量均处于较高的水平,被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机构认定为发达的经济体。
       中国台湾的经济于1960年代开始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体系,国际贸易是台湾的经济命脉,祖国大陆是台湾地区最大贸易伙伴,其次为美国和日本。台湾地区经济以中小型企业为主,高新技术产业已取代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业占GDP的比重从1952年的35%降至2%,但农业生产效率很高。主要经济作物有蔗糖、茶、凤梨(菠萝)、香蕉和莲雾等种类繁多的热带及亚热带水果,蔬菜品种超过90种;出口高质量的猪肉、蔬菜、糖、甘蔗、茶叶、大米,花卉产值也相当可观。

2、自然地貌与气候特征

       台湾主要由本岛、澎湖列岛、绿岛、钓鱼岛等80余个岛屿和海域组成,面积3.62万平方千米。其中,台湾本岛南北长394千米,东西最宽达144千米,绕岛一周的海岸线长1,566千米。本岛是一个多山的海岛,东部多山地,中部多丘陵,西部多平原的地形特征,河川自东向西分别注入太平洋及台湾海峡。最高点是玉山约3,952米,为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最高峰,也是世界海拔第四高的岛屿。全岛山地占总面积的30%,丘陵占40%,平原占30%。海拔1,000米以下的土地面积占69.1%;3,000米以上的占0.9%,属于高山岛屿,北回归线从台湾中部穿过。
       台湾岛四面环海,受海洋性季风调节,地处温带与热带之间,终年气候宜人;属于典型的热带和亚热带雨林气候,雨量充沛,夏秋多台风暴雨,与处于同一纬度的广西和广东等地相似。北部为亚热带气候,南部属热带气候,年平均气温北部21℃,南部28℃,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降雨量为2,600毫米,年蒸发量1,500毫米,5-6月为雨季并伴有东亚夏季季风,6-9月天气则炎热、潮湿,台风常见于7-8月和9月。

3、自然资源

       中国台湾省自然矿场资源丰富,土地肥沃,适宜热带、亚热带作物生长,故有“宝岛”之称。已知矿产110多种,以煤最为丰富,还产石油、天然气、金、银、铜、硫磺、盐等。此外,台湾的河流多、水流急,水力资源十分丰富。
       台湾本岛四季水果不断,主要有香蕉、波萝、柑桔、荔枝、龙眼、木瓜、枇杷、芒果、橄榄等,有“水果之乡”的称号。稻米和甘蔗为主要的农产品,其他农作物还有薯类、花生、大豆、黄麻剑麻
台湾森林覆盖率达55%,林木种类繁多,是亚洲有名的天然植物园,经济树种有樟、油桐、橡胶、漆树等,盛产红茶、柠檬桉、肉豆蔻金鸡纳霜香茅草等药材植物和油料作物。此外,台湾海产丰富,盛产鲷、鲔、鲨、鲤等鱼类,还出产石花菜龙须菜鹿角菜、珊瑚、珍珠等。

二、森林资源


1、基本情况

       中国台湾因其区域性海拔差异带来的气候类型多样,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分布有寒带至热带的不同森林类型(见表1),根据2015年台湾第4次森林资源普查森林面积约219.7万公顷,约占到土地总面积的60.71%。

表1 森林类型

森林类型 面积(万公顷) 比例 (%)
阔叶树林 142.805 65%
针阔叶混交林 19.773 9%
针叶树林 30.758 14%
竹林 13.182 6%
竹阔混交林 8.788 4%
待成林地 2.197 1%
合计 217.503 99%
 
来源: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森林资源现况与展望,2015年
       森林资源是台湾最具规模的生物资源,拥有繁盛的森林植被种类,垂直分布有热带林、暖温带林、温带林与寒带林4种类型。主要的森林植被类型包括高山寒原、亚高山带森林、寒温带山地森林、暖温带山地森林、暖温带雨林、热带雨林、海岸林和热带疏林草原,主要树(竹)种有红桧、扁柏、台湾杉、云杉、冷杉、柳杉、杉木、松、樟、榉、栎、桂竹等,其中台湾柏树(扁柏)、黄杉是世界珍贵的物种。
根据台湾森林资源航空遥感调查数据显示,台湾可用才林木约9.5亿株,其中人人工林木材产量约108-143万立方米,而年木材消耗量多达1,000万立方米。

2、林地权属

       按森林的起源分为天然林和人工林,其中天然林面积比例约占80%,人工林占20%;按所有权分为公有林、私有林(原住民保留林地)和地方政府(县、市)所有林三类(见表2),其中公有林面积为204.54万公顷,占森林总面积的93.1%,私有林面积为14.28万公顷,占6.5%,县(市)政府所有林面积为0.66万公顷,占0.3%。其中在公有林中,主要由林务局管理,人工林面积约占20% (42万公顷),73%的天然林未开发,其余7%为竹林等。

表2 森林权属信息

林地类型 管理机构 森林面积(万公顷) 比例 (%)
公有林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 204.54 93.1%
私有林 县、市政府 14.28 6.5%
公有林 县、市政府 0.66 0.3%
合计   219.48 99%
 
来源: 1)台湾森林资源简况汇报,2015;2)森林资源现况与展望,2015
       随着人们保护环境的意识提高,台湾1992年开始全面禁止砍伐,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政策,强调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有效地增加了森林面积,为野生动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3、森林蓄积量

       台湾地区森林总蓄积量约为5.02亿万立方米,天然林蓄积量达到4.29亿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85.6%,其中天然针叶林蓄积量为1.03亿立方米,天然阔叶林为2.69亿立方米;人工林蓄积量为6,449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12.8%,其中人工针叶林有2,947万立方米,人工阔叶林有1,979万立方米(见表3)。

表3 主要森林类型蓄积量

森林类型 蓄积量(单位:1000立方米)
一、天然林 429,525
1、针叶林 103,070
铁杉林 11,562
冷杉林 44,834
云杉林 6,191
桧木林 22,189
松林 17,176
其它针叶林 1,118
2、针阔叶混交林 57,581
3、阔叶林 268,874
二、人工林 64,491
1、针叶林 29,474
桧木林 5,740
松叶林 7,940
杉木林 1,658
柳杉林 11,882
其他针叶林林 2,254
2、针阔叶混交林 15,226
3、阔叶林 19,790
三、竹(木)混合林 8,018
总计 502,034
 
来源:第四次全国森林资源调查

4、森林资源变化

       战争时期,台湾的森林资源就遭受严重的滥垦滥伐,抗战胜利后,当地政府采取了一定的恢复措施,其森林保护与经营经历了“以林养林”、“植伐平衡”、“伐生平衡”、“保林造林”、“造重于伐”、“保林造林”、“生态维护”的森林恢复过程。
(1)森林覆盖率
       到了20世纪七十年代,随着经济发展,台湾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速,森林资源又再次被过度利用,导致了生物多样性栖息地破坏、环境污染和外来物种入侵,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破坏。为了加强对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的政策,开始进入保林造林阶段,林区经济发展不再依靠林木资源的采伐,并通过法律法规严格限制林木砍伐,1992年起全面停止砍伐天然林,转为不断加强林业科技实力以提高林产业的竞争力。经过多年的造林保育,森林覆盖率稳步提升,到了20世纪九十年代初,公有林采伐全部停止,森林的生态效益也日益凸显。根据台湾历次森林资源调查结果比较,全岛森林面积呈现上升趋势,森林覆盖率从1975年的50.8%上升到1992年的58.5%;到了2015年,全岛的森林覆盖面积已达219.7万公顷,覆盖率提高至60.71%, 
 
(2)人工造林与森林恢复
       2008-2013年,绿色植树造林计划资助2,112个植树协会,完成16,795公顷造林计划。其中在沿海造林561公顷,离岸岛屿造林416公顷,恢复退化土地造林5,566公顷。台湾全岛现有人工林40万公顷,多为1990年前营造。在阿里山林区,当年人工营造的柳杉林树木高大,林相整齐。此后,全岛加强公有林、私有造林、保安林的营造和人工林疏伐抚育,积极设置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园等来培育优良品种的苗木。台湾人工造林以长轮伐期为主,集约化经营发展,主要树种包括日本杉、扁柏、红松树、柏树、台湾相思、冷杉、台湾榉、杉木、樟树、红桤木等,其中日本杉、红松、柏树、台湾相思、冷杉面积最大。
人工造林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人工商品林与保安林。商品林是以木材生产为主,占比75%,保安林则属于国土保安范畴,占比25 %。公有林地占造林的20%,各县、市乡政府负责造林,私有林地占80%,由乡村农户负责营造。人工营造私有  林面积虽然只占全岛森林面积的12.5%,属于经济型人工商品林,产品接近木材消费市场,造林及伐木活动较国有林活跃,是台湾重要森林资源之一。
(2)原住民保留地造林。在台湾山胞(原住民)居住的山区,林业是山胞生活的主要范畴,亦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来源。政府按规定划一定面积的山地归原住民经营,这种土地称“保留地”,林业用地占74%。通过40年的努力,原住民保留地内除无法造林地之外,其余均已完成造林,植被覆盖良好。
(3)农地造林。台湾农业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较高,1980年前后,粮食及稻米已呈现生产过剩现象,自1984年开始推行稻田轮作计划,鼓励农民将稻田休耕及转作杂粮、果树等。为充分利用农地、进一步改善环境、培育平原森林资源,农业委员会于1991年发布了《台湾奖励农地造林要点》,推动农地造林实施。

三、生物多样性

       中国台湾省因地处欧亚大陆板块东侧,东亚岛弧中枢,自古就是不同生物区系的过渡带,物种南北迁移的桥梁,又是大陆生物由西向东迁移的终点。复杂的地理条件,并受岛屿地理隔离的影响,创造出独特的生物多样性。
       台湾拥有60%以上的森林覆盖率,森林分布从海岸红树林到海拔3,952米的玉山国家公园,高山和峡谷的垂直高度差异、温暖气候和丰富的雨量形成多样化的生态小环境,孕育出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主要的野生动物种类25,151种,特有种11,195种;野生植物4,228种,地方特有种1,050多种,是不可多得的野生生物资源基因库(见表5),许多特有的物种非常珍贵,无论是在学术研究和资源保护方面都具有极高的价值。

表5 台湾物种多样性

物种类别 数量 代表性物种
动物 25,151 云豹、台湾黑熊、巢鼠、台湾水鹿、台湾猕猴、台湾长鬃山羊、穿山甲等
植物 4,228 台湾苏铁、台湾穗花杉、台湾油杉、兰屿罗汉松、清水圆柏、台湾水青冈、乌来杜鹃、红星杜鹃、南湖柳叶菜、钟萼木等
其他 1.真菌 6,405 小白侧耳,鲍鱼菇,簇生小杆菌,泡囊侧耳等
2.昆虫 17,600 大紫蛱蝶、珠光黄裳蝶、宽尾凤蝶、曙凤蝶、黄裳凤蝶等
 
来源:台湾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研究,2014

1、植物资源

       台湾的森林植物种类繁多,记录有维管束植物4,228种,其中被子植物3,600种,裸子植物28种,蕨类植物600种,特有种1,050多种,经济价值较高的有300多种,还有数百种稀有或濒危植物。用单位土地面积估算种类的平均数量,台湾的植物种类数量高于世界平均的60倍,是世界知名的天然植物园。
台湾植物资源依据其特性可分为四类:
(1)由于生境或生态系统大规模受到破坏和改变,导致物种灭绝,如台湾4种红树科植物细蕊红树(Ceriops tagal)、红茄冬(Bruguiera gynmlorrhiza)、台湾粗榧(Cephalotaxus wilsoniana)和台湾红豆杉(Taxus sumarana) 已经灭绝。
(2)植物本身生境和分布地点狭隘种,如台湾苏铁(Cycas taiwaniana)、台湾穗花杉(Amentotaxus formosana)、台湾油杉(Keteleeria davidianavar. formosana)等,此类植物分布在特殊的地点,其生境一旦遭到破坏,则不易再现生机。
(3)具有特殊经济价值与用途但遭过度滥采的种类,如一叶兰(Aspidistra elatior)、台湾蝴蝶兰(Phalaenopsis aphro dire)、金线莲(Anoectochilus roxburghii)等。
(4)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公告指定的珍贵稀有植物,如台湾苏铁、台湾穗花杉、台湾油杉、兰屿罗汉松(Podocarpus costalis)、清水圆柏(Junipems chinensis)、台湾水青冈(Fagus hayatae)、乌来杜鹃(Rhododendron kane hirai)、红星杜鹃(Rododendron hyperythrum)、南湖柳叶菜(Epilobium nankotaizanense)、台湾水韭(Isoetes taiwanensis)、钟萼木(Bretschneidera sinensis)等11种。

2、动物资源

       台湾丰富的植物群系,为动物的繁衍和生长提供了良好环境。台湾动物种数合计25,151种,特有种11,195种,原生种保护类174种。《野生动物保育法》指定的岛内、外保护类野生动物1,900多种,其中台湾本岛的特有种计有218种。

(1)哺乳类:记录8目70种,其中45种为特有种,例如保护的哺乳类野生动物共17种。其中,I级保护野生动物有云豹(Neofelis nebulosa)、台湾黑熊(Ursus thibetanus formosanus)、巢鼠(Leporillus conditor)等6种;II级保护的有台湾水鹿(Cervus unicolor swinhoei)、台湾猕猴(Macaca cyclo-pis)、台湾长鬃山羊(Naemorhedus swinhoei)、穿山甲(Manis pentadactyla)等11种。

(2)鸟类:记录500多种,包括台湾蓝鹊(Ur ocissa caerulea)、蓝鹇(Lophura swinhoii)、黑长尾雉(Syr-maticus mikado)等16种特有珍稀鸟类。台湾本岛的留鸟约为160种,有红头山雀(Aegithalos conxinnus)、煤山雀(Parus ater)、酒红朱雀(Carpodacus vinaceus)、栗背林鸲(Erithacus johnstoniae)、台湾蓝鹇与黑长尾雉等。

(3)台湾省的爬虫类:爬虫类又分为龟鳖类、蛇类、蜥蜴类等3大类,其中蛇类特有种如金丝蛇(Natrix miyajimae)、斯文豪氏游蛇(Natrix swinho nis)、台湾钝头蛇(Pareasfor mosensis)等;蜥蜴类特有种有斯文豪氏攀蜥(Natrix swinhonis)、台湾蛇蜥(Ophisaurusformosensis)、蓬莱草蜥(Takydromus stejnegeri)等,全世界只有在台湾省才有这类爬虫类动物分布,被列为II级保护对象。

(4)昆虫:昆虫记录由17,600种,最有名的是蝴蝶,全世界的蝴蝶约有20,000种,台湾共有10科400多种(包含亚种),其中特有种40~50种。台湾是单位面积中拥有蝴蝶物种最多的地方,也被称之为“蝴蝶王国”。列为保护类的蝶类有5种,分别是受I级保护的大紫蛱蝶(Sasakiacharonda formosana)、珠光黄裳蝶(Troides ma gellanus)、宽尾凤蝶(Agehana maraho)和II级保护的黄裳凤蝶(Troides aeacus formosana)、曙凤蝶(Atrophaneura horishana)。此外,有数种蝶类如罕波眼蝶(Ypthima norma posticalis)、大紫斑蝶(Eupoea althaea juvia)已经灭绝。

四、自然保护地

       中国台湾地理条件特殊,生物歧异度极高,就单位面积的生物种类而言,是地球上一座活的大型自然博物馆。但由于原始栖息地受干扰、破坏、过度狩猎和引进外来物种威胁本地物种的生存,甚至导致物种灭绝,最直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方法是保护栖息地,即通过建立保护地来保护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地分为五类,包括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家公园和森林保护区。
       台湾自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相继建立了面积大小不等、不同类型的保护地,其中:基于自然遗产保护行动,成立自然保护区22个;基于野生动物保护法案,成立野生动物保护区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保护区,到目前为止自然保护区、自然保留区、野生动物保护区20个和主要的野生动物栖息地37处;基于国家公园的法案,内政部宣布成立自然公园9个;基于森林法案,由林务局建立森林保护区6个。
       上述保护区、保留地、国家公园等保护地总面积为1,133,488公顷,其中陆地面积694,501公顷,占总陆地面积的19.19%。2009-2012年之间,林务局注册保护地341个,其中隶属行政院农委会管理的48处,地方县、市负责管理的293处。

1、自然保护区

       根据台湾《森林法》、《自然保护区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相继建立了海岸山脉台东苏铁自然保护区、关山台湾海枣自然保护区、达观山自然保护区、三仙台自然保护区等9个自然保护区,共计面积21,739 公顷,约占台湾省面积的0.01%。在自然保护区内设有管理站和监测站,进行生态资源调查及山林巡逻等工作,针对濒危珍稀物种实施监测工作,还设有生态展示馆,推广生态教育,对台湾省的森林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保护作用。其中三仙台自然保护区是最具代表性的保护区,位于台东县成功镇北5,000米,是由离岸小岛和珊瑚礁海岸构成的特殊景观区。全岛面积约3公顷,岛上有3座小山峰,相传古时铁拐李、吕洞宾、何仙姑曾于岛上休憩,故名“三仙台”。三仙台主要由火山岩构成,四周珊瑚礁环绕,加上风化及海蚀作用形成了三仙龛、飞龙涧、仙剑峡、合欢洞和钓鱼台等造型奇特的岩石景观。三仙台生态景观丰富,岛上处处可见林投、台湾海枣、白水木、滨刀豆等滨海植物,是研究海岸植物生态的重要场所。岛的南端到基口一带海域,有美丽的珊瑚礁和热带鱼群,是花东海岸线海底景观最美的地方。

2、自然保留区

       自然保留区是按照台湾《文化资产保存法》划定的,为了保护特有森林生态系统、濒危物种、特殊的地质地形景观,更好地保存基因库,提供生态研究和自然教育等,属于法定区域,禁止改变和破坏其原有状态,除进行科学研究与教育外,游客不得进入观光旅游。代表性的自然保留区如淡水河红树林自然保留区、鸳鸯湖天然桧木林自然保留区、大武山台湾穗花杉自然保留区、穗花杉自然保留区、出云山阔叶林自然保留区、阿里山台湾一叶兰自然保留区、南澳落叶林自然保留区等19处,约占台湾省面积的1.7%。
       淡水河红树林自然保留区于1986年成立,面积76.41公顷,其中红树林面积约40公顷,是台湾地区面积最大且保存较完整的水笔仔(Kandelia candel L. Druce)红树林。红树林拦截了淡水河上游所带来的有机物,红树林本身的落叶枯枝又掉落分解成鱼、虾、蟹的食物来源,吸引更多的水鸟到此觅食栖息,形成了由水笔仔、弹涂鱼、招潮蟹、水鸟等构成了典型的河口生态系统。

3、自然公园

       自然公园的设立是为了当代人和子孙后代可持续地保护生态、野生物种、自然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古迹等,同时为民众提供休闲游憩、学术研究和自然教育等。至1972年开始实施《公园法》以来,已经先后建立了垦丁自然公园、玉山自然公园、阳明山自然公园、太鲁阁自然公园、雪霸自然公园、金门自然公园等8个国家公园,面积占陆地面积的9%。
(1)垦丁自然公园
       垦丁国家公园位于中国台湾南端恒春半岛的南侧,成立于1982年,是台湾省第一个国家自然公园,也是岛内唯一涵盖陆地与海域的森林公园,也是台湾本岛唯一的热带区域。总面积为32,631公顷,其中陆地面积17,731公顷、海域面积为14,900公顷。这里三面环海,东临太平洋,西临台湾海峡,南临巴士海峡,北连南仁山,地形变化多端,景观资源十分丰富。陆地和海域均划有生态保护区、特殊景观区、历史遗迹保护区、游憩和一般管制区,其中生态保护区是公园的核心区,保留着原始的状态,生物物种繁多,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主要供学术研究,禁止游客入内。公园内野生植物资源丰富,海拔500米以下的南仁山保存有热带季风原始林及原始海岸林,共有植物2,200多种,占台湾植物种数的l/2左右,其中有不少是特有属和种,如锈叶野牡丹、新木姜子、恒春福木、红豆树、钉地蜈蚣和莎草蕨等。珍贵的野生动物有台湾猴、黄麂、赤腹松鼠、小云雀等台湾特有亚种,黑枕黄鹂等60多种留鸟和赤腹鹰等50多种候鸟,野生蝴蝶的种类繁多,达162种,占台湾蝴蝶总数的l/3以上。
(2)阳明山自然公园
       阳明山原名草山,位于台北盆地东北方,成立于1985年,是继垦丁、玉山之后第三个自然公园,总面积11,455公顷。整个公园主要以大屯山和七星山火山群为中心,是台湾最主要的火山分布区,园内火山活动的残迹较多,各种特殊的火山地形景观及地质构造成为该公园的一大特色。阳明山自然公园气候分属亚热带与温带,温暖而潮湿,加之火山地质构造的影响,使得动、植物种类丰富,还分布有水生、湿生植物群落。记录的植物种类有1,224种之多,珍稀特有植物有岛槐、大屯杜鹃、中原杜鹃、西施花和台湾水韭等;陆栖脊椎动物115种,其中兽类9种、鸟类60多种、爬行类28种、两栖类18种。昆虫中仅蝴蝶就130多种。濒危或渐危动物有台湾猕猴、穿山甲、山羌和白鼻心等。
(3)太鲁阁自然公园
       太鲁阁自然公园成立于1986年,总面积达92,000公顷,是仅次于玉山公园的第二大自然公园。园内分为生态保护区、特别景观区、史变保存区、游览区及一般管制区5个区域,山地落差达3,742米,以雄伟壮丽、几近垂直的大理岩峡谷景观闻名。园内巨峰林立,造就了层次复杂的植物林相,并为野生动物提供了栖息活动的空间。公园原始森林覆盖面范围广,垂直分布有亚热带的樟楠林,温带的混交林、桧木林,寒带的铁杉、云杉、冷杉和高山草原、寒原。记录植物种类达1,100种以上,珍贵稀有的清水圆柏就生长于此,云杉林、台湾芦竹、冷杉林、箭竹草原、玉山圆柏及铁杉林等多种珍奇植物均为园内的特有景观,也是山椒鱼、莫氏树蛙、台湾黑熊、台湾猕猴、台湾穿山甲、山羌、水鹿、长鬃山羊等数百种动物的栖息地。

4、野生动物保护区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依据1989年公布的《野生动物保育法》和《台湾省自然保护区设置管理办法》,从1990年起开始建立的,相继建立了玉里野生动物保护区、宜兰海岸自然保护区、二水台湾猴自然保护区、台东台湾猴自然保护区、新竹市滨海野生动物保护区等17处野生动物保护区,总面积占台湾省陆地面积的0.6%。
       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内不得捕杀野生动物、采集或砍伐植物等,这些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包括河口湿地、沼泽、溪流、砂岸、无人海岛等,保护的动物种类包括陆生动物、大洋性海龟、淡水鱼和迁徙性候鸟等。

5、野生动物栖息环境

       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是指包括自然公园、自然保留区、野生动物保护区外的另一种栖息地保护方式,是台湾依照《野生动物保育法》,由农委会和各县市政府所划定后公告设立。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内,进行各种建设或土地利用,应选择影响野生动物栖息最少的方式及地域,不得破坏其原有生态功能,必要时,主管机关将通知使用人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台湾目前已公告设立了关山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双鬼湖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观音海岸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等30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总面积达321,126.3公顷,约占台湾面积的8.3%。
       按国际鸟盟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的“重要野鸟栖地”标准,台湾目前共有52个“重要野鸟栖地”,包括岛屿型、海岸与湿地型、过境猛禽型和森林山鸟型4种类型,其中岛屿型有6个、海岸与湿地型有28个、过境猛禽型有2个。

五、林业产业发展


1、森林采伐量

       中国台湾的森林资源曾遭受了战争时期的滥垦滥伐,大规模森林砍伐使林地裸露导致生态变化。1944-1950年期间年均林木采伐量为45万立方米,50年代初期开始大幅增加;1958年突破100万立方米,此后每年采伐量维持在150万立方米左右,进入70年代林木采伐量因经济发展而大增;1972年接近180万立方米,达到历史最高峰。
       1975年以后天然林采伐量开始递减,1977~1988年林木采伐量自90万立方米递减为43万立方米,年均伐木量为75万立方米;1989~1991年间年均伐木量降为不足20万立方米(197,921立方米),1991年11月起全面禁伐天然林、水源涵养林、生态保护区、自然保留区及自然公园林木,结束了战后历经40年的天然森林采伐,采伐以人工林为主。
       为了迅速恢复森林资源,植树造林是一个迫不及待任务,公有林地的保护已成为最重要的目标。台湾于1990年开始在全岛全面禁止砍伐自然森林,并规定年木材采伐量不得多于200,000立方米。1992~2009年间人工林采伐面积9,330公顷,年均518.33公顷,采伐材积109.7075万立方米,年均6.0949万立方米,其中林务局依规范负责采伐45.2762万立方米,年均2.5154立方米。目前每年人工林的林木采伐量均控制在10万立方米以内,林地采伐面积和木材产量见表6和表7,这些仅能满足岛内木材总需求的的0.7%,绝大部分木材依靠海外进口。

表6 2009~2013年林地采伐面积(公顷)

年份 总计 国有林 私有林
总计 林业局管辖 其他
2009 596 527 143 383 69
2010 721 668 154 514 53
2011 512 457 123 334 54
2012 529 468 110 359 61
2013 456 373 128 245 83
 
来源:http://www.forest.gov.tw/EN/0000558

表7 2009~2013年木材产量(立方米)

年份 总计 木材 薪材
公有林 私有林
总计 林务局管辖 其他
2009 27,8000 13,997 7,509 6,488 11,180 2,624
2010 19,427 10,538 6,691 3,847 8,592 296
2011 24,013 14,146 7,031 7,385 8,857 740
2012 27,441 21,587 7,057 14,530 3,311 2,542
2013 34,908 25,747 19,077 6,670 1,037 8,123
 
来源:http://www.forest.gov.tw/EN/0000558

2、木材进、出口

       木材出口业务在二战后曾经是台湾经济发展的核心,庞大的木材外汇收入为台湾提供了基础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到了20世纪50年代,木材主要靠岛内生产自给,进口较少,每年进口量不超过20万立方米;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木材加工出口工业的发展,木材进口大幅增加,进口地区主要集中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等东南亚地区。近年来,这些经济体极发展本国木材加工业,同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原木出口受到限制,使台湾木材进口更多地转向了北美地区,同时也积极开发木材的替代产品。

3、林木生产与加工

       台湾林业产品包括主产品及副产品两大类,主产品包括木材、薪炭材、竹材与工业原料等,副产品则包括竹筒、黄藤、竹笋、树脂、果实、菇类及药材等。木材生产有四个类型的产品原木、木材、单板和胶合板四类。
       为了更好地利用木材和竹子,商界、政府、学术界和研究部门积极致力于森林产品研发,积极发展创新型森林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型森林产品加工技术包括
      (1)构建一个适合台湾商业环境的木材生产技术体系,开发环境友好型操作技术的森林收获,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管理和利用;
      (2)开发竹类创新应用技术和竹类产品,将它们应用到环境保护、农业、家庭用品和建筑材料等各种产品上,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3)应用台湾主要种植树种的特殊成分在药物及医疗卫生产品上,通过改性技术代替石化材料与木质材料,并应用于绿色化学和农业材料。

4、生态经济型林业产业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台湾森林经营与林业发展以过去的木材生产为主转向森林保护、水土保持与森林旅游开发等综合利用,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开始朝着生态保育、森林游憩和城市林业方向发展。林业发展开始呈现出从生产木材的单一目标演变到多元目标经营管理、从重视森林资源的物质功能演变到重视社会功能、从林业(企业化)经营演变到森林生态经营、从自给自足和盈余缴纳国库的会计制度演变到一切由政府负担的公务预算等特点。
       台湾在积极保护资源的同时,从改善民生出发,挖掘经济潜力,实现了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甚至精致化的发展。比如利用台湾丰富的旅游资源(名胜古迹、地热、火山、海岸、湿地、高山、峡谷、湖泊、森林等复杂奇特的自然景观)向生态旅游、休闲养生、科普教育方面拓展,许多主题公园、休闲农场、博物馆、科技园、森林游乐园都被开发出来。在生态观光旅游中,森林旅游占据了主导地位,年接纳游客500多万人次,森林游乐区经常举办研习活动并备有自然生态科普资料,免费向游客宣传森林知识和自然保育的理念。

六、林业管理体系


1、林业管理机构

       中国台湾最早的森林资源与林业管理机构是1945年9月成立的林务局,林务局的主要任务是加强保安林建造、实施森林保护、恢复施业案并造林、建造光复纪念林、奖励公私有林经营、增加木材生产。1947年后,林务局改制为林产管理局,1960年改称为农林厅林务局,1989年由事业单位和事业预算改制为公务单位和公务预算,1999年至今由“台湾省政府农林厅林务局”转隶为“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
林务局主要职责包括:推动森林、保安林的经营管理及自然生态保育等相关工作的开展,拟订和督导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规划和推动全省森林道路网体系建设;制定并监督公有林和私有林的经营管理计划;指导和督促林业试验研究计划的实施;组织造林和管理集水区;编订或解除防护林,开展森林保育及水土保持;组织林业教育,推动全省森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林务局下设有森林规划、林政管理、流域治理、造林生产、森林休闲、保育、秘书、人事、会计、政风10个职能部门,并设有9个附属机关,包括新竹、南投、屏东、台东、花莲、罗东、东势、嘉义8个林区管理处和1个农林航空测量所。林区管理处直属林务局管理监督指挥,林区管辖的范围不受现行行政区划的限制,处本部设四课四室,课、室下分股,并在业务频的经营区域设置工作站,工作站是林务局最基层的林业单位,县市政府设农林科,主要管理其他公有林和私有林。
       林务局在林区设立了工作站115个、驻所60个、管护所288个、林产物检查站55个、瞭望台50座、林务电话专线2000公里;在林务局内设立有森林火灾消防指挥中心,各林区设立有消防指挥部,负责全岛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工作,其次是制止滥砍盗伐森林资源。此外,在全岛林区道路要冲设立林产物搬运检查站,以防止盗运林木。林务局和下属机构总计工作人员1159人、雇佣人员3名,加上搜救人员162名、雇佣合同和1213名员工,人员总数达2537人。

2、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的法律法规

       为了迅速恢复森林资源,中国台湾行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的法律法规。1945年后,为了加快战后森林资源的恢复,颁布了《森林法》,其内容涵盖较全面,包括对森林概念和分类的详细介绍、森林资源的保护制度、森林主管机关监督制度、对森林有益行为的奖励制度等。此外,还设立了将土地使用权人、租赁权人及其他收益权人视为森林所有权人制度,林业合作社制度,以及林业用地、林产物税赋的减免等制度,对台湾森林资源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随着台湾经济起飞,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已经不适应旧的《森林法》,为保育森林资源,发挥森林公益及经济效用,于1985年、2000年、2004年先后多次对台湾省《森林法》进行修订改,2004年颁布了新的《森林法》,以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1972年台湾为了保护特有的自然风景、野生物及史迹,并供国民娱乐及研究,颁布实施了《公园法》,并在1983年和2010年进行了两次修订,使自然公园纳入法治管理范畴。1982年又颁布了《文化资产保护法》,将自然文化景观纳入保护范围。2002年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物种多样性与生态平衡,又颁布实施了《野生动物保育法》,加大了野生动物是保护行政力度。
       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于2006年颁布了《台湾省自然保护区设置管理办法》,提出“为维护管理林地自然生态演替过程与生态平衡,保存特有生物多样性”,可以在符合的区域公告设立自然保护区。按照《森林法》、《文化资产保存法》、《公园法》、《野生动物保育法》和《台湾省自然保护区设置管理办法》等规定,台湾先后建立了各种类型的保护区,每年编列经费,拨出专款,做好管理工作,并与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地方保育团体合作,推动保护区管理维护、调查研究及科普宣传教育等工作,对台湾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表8 林业政策与法规

序号 名称 颁布年份 主要内容
1 《森林法》 1945年 对森林分类、森林国有原则、保安林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主管机关监督制度、法律制度等进行详细描述
2 《公园法》 1972年 保护特有之自然风景、野生物及史迹,并供国民之娱乐及研究
3 《文化资产保护法》 1982年 保护自然文化景观
4 《野生动物保育法》 2002年 为保育野生动物,维护物种多样性,与自然生态之平衡
5 《台湾省自然保护区设置管理办法》 2006年 为维护管理林地自然生态演替过程与生态平衡,保存特有生物多样性,
 
来源:杨灌英等,2014

3、森林管理的林业政策

       台湾森林资源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受了严重的破坏,期间由于财政紧张,台湾政府对森林资源采取掠夺方针政策,以出售贵重木材--桧林为其经营目标。1947年后,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政策发生了改变,森林资源政策的主线是以造林保林为主,重点是“保重于造、造重于伐”。1958年后,台湾的森林需要修复,限制森林资源采伐的呼声很高,邀请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专家,总结了历年来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的得失,根据第一次全面森林资源的航测报告,制定并公布了“台湾森林资源保护政策和经营方针”。其基本原则为永续经营、永恒福利,供应木材的同时注重森林的保安功能并发挥森林的生产功能,这是台湾林业由采伐为主发展为生产与保护并重的时期,期间木材蓄积量开始逐渐上升。
       步入20世纪六十年代后,台湾工商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形态、经济结构和土地利用方式迅速改变,政府财政来源日渐宽裕,森林资源经营的财政收入不再作为重点,自然资源的保护日益受到社会重视。1970年后,随着台湾经济的起飞,台湾社会已经呈现由农业过度到工业的阶段,森林资源相关产值占台湾经济的比重每况愈下,其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政策也随之改变。1974年台湾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由木材生产为主的目标转变为保护重于利用,森林资源砍伐逐渐减少,森林资源经营产值呈现负增长,仅在1971~1983年间森林资源经营产值就下降44%。
       1984年台湾再次颁布森林资源经营改革方案,其内容除对以前两次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改革方案略有修改外大致相同,主要增加了“林地多用途利用”的条文,规定林地从事多角化利用与发展,包括设立森林公园、自然生态保护区及森林游乐区等,同年制定和实施了“奖励经营林业办法”。台湾森林资源保护与经营政策重点转为资源保护、加强造林、改进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推动林相改良与更新、加强森林游乐规划设计、保护自然生态资源及绿化环境等,发展公益性的森林和多目标利用经营。1990年全面禁伐天然林,至今中国台湾的林业政策总原则就是以生态环境维护的长远利益为目标,不断开发利用森林为财源;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尽量减少森林采伐;木材商应在护山保林的原则下开展业务。

七、林业科研机构

       台湾林业试验所(林试所)是从事林业科研研究的专业机构,成立于1945年,法定职责是:改进台湾林业,永续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社会公益及经济效能;主导林产工业发展、研究、试验及改进等。
台湾林试所位于台北市,正式人员编制175人,技术研究人员中有研究员21人,副研究员26人,助理研究员48人,研究助理49人。林试所设有10个研究组和4个行政单位,建有植物标本馆、昆虫标本馆和木材标本馆,出版有的《台湾林业科学》季刊、《林业研究专讯》双月刊和《林业丛刊》等中、英文林业学术刊物。此外,在岛内建有6个分所(莲花池分所、中埔分所、六龟分所、垣春分所、太麻里分所和福山分所),同时还经营管理着台北植物园、福山植物园、垣春热带植物园、嘉义树木园及沿海植物标本园(见表9)。

表9 台湾林试所业务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名称
研究组(10个) 1) 森林生物组:森林生态研究室、植物分类研究室和资源保育研究室;
2) 育林组:育林技术研究室、森林土壤研究室和林木种子与遗传育种研究室);
3) 森林经营组:林业规划研究室、林分经营研究室和森林游息研究室;
4) 林业经济组:林业经济研究室;
5) 流域集水区经营组:森林水文气象研究室、水化学研究室和森林防灾研究室;
6) 森林保护组:森林昆虫研究室、森林病理研究室、野生动物研究室和森林防火研究室;
7) 森林利用组:木质材料研究室、木材加工研究室、组合木材研究室和木结构体研究室;
8) 森林化学组:林产化学及加工研究室、高分子树脂研究室和木质材料保存研究室;
9) 木材纤维组:制浆漂白技术研究室、造纸及特种纸张研究室和污染防治研究室;
10) 林业推广组:从事科学试验及科研技术成果推广。
分所(6个) 莲花池分所、中埔分所、六龟分所、垣春分所、太麻里分所和福山分所。
植物(树木)园(5个) 台北植物园、福山植物园、垣春热带植物园、嘉义树木园及沿海植物标本园。
标本馆(3个) 植物标本馆、昆虫标本馆和木材标本馆
       台湾林业试验所长期以来坚持按照育林、经营研究方向(重点包括营造林、天然林更新、森林经营培育、森林效益和木材加工等,也包括森林生物技术的开发与应用,人工林育林体系与抚育作业体系的建立,森林土壤、水分及集水区经营,森林利用与森林化学利用等),开展各项试验研究和推广有益的科研成果,并实施自然生态科学普及教育。同时,在植物引种、森林生态系统、森林保护、林业资讯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保持有长期性和系统性的研究。

八、林业高等教育

       中国台湾的林业教育仍为传统的农学高等教育中农、林、牧、渔的四大门类之一,未从广义的农业教育体系中分离出来,全岛在现有的7所大专院校设有林业或森林学系(科),但没有一所独立的林业高等或中等院校。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以生产性林业经营为林业教育目标的传统导向并无多大改变,近年来随着保护生态环境观念的兴起,林业多目标经营逐渐成为林业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林业领域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林业方面有更好的职业发展,这些领域包括森林管理,森林保护、植被调查,野生动物生态与保护、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和规划,遥感和林业-地理科学。
1、台湾大学
       台湾大学下设有森林环境暨资源学系,前身为“台北帝国大学”农林专门部内设的森林科,1947年在农学院下创立森林学系,1967年大学部开始按照育林、森林经营、森林工业、森林植物4大领域实施分组(森林植物组于1987年改称森林资源保育组,森林经营组于1991年改称资源管理组),2003年10月更名为森林环境暨资源学系,拥有林木生理生态学、育林技术等22个研究室,学科设置齐全、专业广泛,涵盖生物、保育、经营管理及生物科技等领域,有专职教授、副教授24人,兼任教师5人,其中博士学位28 人、硕士学位1人;可培养在读学生539人,其中本科332人,硕士182人,博士25人。学校提供林业方面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本科课程有森林生物学、森林环境,生物材料和资源保护和管理四个领域。
2、屏东科技大学
       屏东科技大学下设有森林系,原为1955年成立的屏东农业专科学校3年制森林科;1998年改制成4年制森林系,重点培养本科生和硕士生。森林系以热带特殊环境造林及自然生态环境的恢复、森林多资源永续利用的经营管理、野生动植物的保育为重点发展方向,开设有地理信息系统、森林生态学、植物生态学、育林学、森林经济学等专业,重点培养林木资源、游憩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等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现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9位,均具备相应的专业学识及技能。森林系教学研究设备完善,设有育林实验室、林木生态生理研究室和植物标本室等8个研究(实验)室,另有22公顷的苗圃和树木园,位于屏东县车城乡的268公顷保力农场及台东县达仁乡的576公顷达仁农场,可供学生实施林业技术实践。
3、宜兰大学
       宜兰大学1992年成立,原为宜兰农工专科学校(1977年)、宜兰技术学院(1987年),下设的原自然资源学系于1998年改制为森林暨自然资源学系。现有专职教师11名(教授5名、副教授2名)、兼职教师5名,拥有面积为1,739公顷的大礁溪实验林场。森林暨自然资源学系的教学研究以宜兰地区为核心,以森林环境有关的动植物与水土资源为基础,开设有生物多样性,木竹资源利用,生态旅游等专业,着重生态系统的资源保护、永续经营及木竹资源的开发利用。
4、嘉义大学
       嘉义大学设有林业和自然资源系、森林产品科学和家具工程系,教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课程,强调平等的林学理论学习和实践训练。林业和自然资源系鼓励学生在森林管理、森林保护、植被调查、野生动物生态与保护、水土保持、环境监测和规划、遥感和林业地理科学等领域寻求一个更好的职业发展。森林产品科学和家具工程系提供森林科学中包括木材物理性质和制造技术、化学处理和效用的森林产品、自动化控制、林业工厂项目的规划和管理的学习,毕业生可以有机会进入公司或发展自己的私人事业和追求政府机构的事业。
5、中国文化大学
       中国文化大学下设有森林与自然保护学系,主要培养生态保护经营和森林资源应用方面的人才为主,依师资专长及专业领域,课程分为生态保育经营、森林资源应用以及生物多样性,让学生具备更丰富的跨领域知识,也有更多元的专业发展选择。
6、中兴大学
       中兴大学下设有林业系,旨在提供最好的本科生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本科课程为森林和木材科学,让学生能在自然资源管理或林产品行业从事高级研究职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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