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亚太森林组织专项基金”获民政部批准成立

       亚太森林组织申请设立的“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森林可持续经营专项基金”(简称亚太森林组织专项基金)已于2013年7月获民政部批准正式成立。专项基金的建立,旨在提升亚太森林组织的融资能力、丰富融资渠道,拓展伙伴关系建设,为亚太森林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补充和有力保障。
 

       亚太森林组织专项基金旨在为亚太森林组织开展的试点示范项目、能力建设、区域政策对话、信息共享等促进和提高亚太地区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水平的活动筹集资金。亚太森林组织专项基金为非公募基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的资助;社会团体、企业、机构和个人的自愿捐赠;自有资金及增值。亚太森林组织专项基金成立后,获得了林业院校、林业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