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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政策变革和科技创新,为森林恢复提供政策性保障

       2018年3月27日,在庆祝亚太森林组织成立十周年之际,“亚太地区森林恢复政策变革研讨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成功召开。与会代表结合本国政策现状及项目实践经验,从政策制定者能力建设、多利益群体参与及科技支撑等方面各抒己见,探讨如何推动政策变革和科技创新,建立森林恢复支持性政策框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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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粮农组织代表Thomas Hofer在会上发言

 

联合国粮农组织代表Thomas Hofer指出,林业机构变革缓慢、政策制定缺乏科学依据等是制约森林恢复政策变革的重要诱因。与会代表认为,政策支持体系改善与完善必不可少,应着力促进科学决策、跨部门综合决策、加强政策体系落地实施。为应对政策挑战,与会代表认为应加强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林业机构改革、提升政策制定者综合决策能力。林业机构要不断加强职能调整,激发机构自身活力,并协调开展跨部门综合决策。政策制定者要具备国际视野、系统性与战略性思维,不断提升能力,将森林恢复纳入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与林业发展议程。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政法司副司长李淑新女士认为,中国集体林权制度变革充分体现了决策层的系统性与战略性思维,在制度层面为中国森林恢复规划的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是激励多目标群体参与集体决策。来自FAO、中国、马来西亚及斐济代表认为,要通过政策激励机制,鼓励利益群体参与政策制定,提高集体决策能力。特别是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私有部门积极参与森林恢复,提高森林恢复多元化融资渠道。欧洲林业研究所代表希望未来林业政策更多支持私有部门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产业。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提升科学决策水平。目前,随着国际社会对森林恢复重视程度的提高,对相关科学技术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例如,森林资源监测从过去仅仅监测毁林状况,到现在对森林恢复情况的全面监测,完善了其为森林经营管理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的功能。然而,森林恢复速度慢、精度高、分散性大的特点,对监测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实现科技创新、提高技术水平,成为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途径。

 

        来自加拿大、中国和蒙古的代表分享了其通过开发气候变化模型、森林生态系统模拟规划模型、运用地理信息系统及遥感开展区域森林资源监测等科学方法,提升区域森林恢复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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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嘉宾与亚太森林组织项目官员合影

 

        过去十年间,亚太森林组织积极支持政策研究类项目,如亚太地区森林转型研究项目、提升太平洋岛国可持续森林管理有效实施能力建设项目、尼泊尔林业政策和战略研究项目、亚太地区林业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及大湄公河次区域碳制图项目等,提升科学决策水平。